原文 江苏一供电局前副局长毙命检察院 尸检死于外伤
上一页 1 下一页  
凤凰网友 发表时间:2009年02月02日12时20分 IP地址:221.233.88.*  Tag:
支持(0) 反对(0)
要采取最严厉的措施防止纪委、检察院、公安局的刑讯逼供,对有证据的犯罪嫌疑人0口供依旧可以定罪,干吗有些执法人员要呈威风,这些呈威风之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。
凤凰网友 发表时间:2009年02月02日12时13分 IP地址:IP已隐藏  Tag:
支持(0) 反对(0)
杀人者一定要偿命
凤凰网友 发表时间:2008年06月22日11时47分 IP地址:221.199.68.*  Tag:
支持(6) 反对(0)
主谋及凶手一定要枪毙!否则,这个天太黒了!
上一页 1 下一页 --
发表评论
如果您还不是凤凰会员, 欢迎 [注册]。
用户: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
添加Tag: (* 添加多个Tag用逗号隔开 例如:正义,历史教育)
*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,故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
* 以上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,不代表凤凰网观点

 
新闻评论排行
娱乐评论排行
时尚评论排行
财经评论排行